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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辅导员廉洁自律行为准则》的通知

2017-06-26 17:30       点击:[]

鲁劳职院党〔2017〕25号

各部门、系部:

为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八届历次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全面落实中纪委十八届七次全会和省纪委十届八次全会精神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弘扬主旋律,传播正能量,提高辅导员(班主任)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严格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自觉性,进一步整肃学风、教风、校风,在全体辅导员(班主任)中形成修身律己、崇德向善、遵纪守法的氛围,学院制订了《辅导员廉洁自律行为准则》,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学习并严格贯彻执行。

《辅导员廉洁自律行为准则》是在反复调查研究论证和借鉴辅导员廉洁承诺书的基础上形成的,是学院创建省直精神文明单位,全面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体系中的一个环节,下一步学院将陆续制定印发其他岗位的廉洁自律行为准则。

为使大家时刻熟悉牢记《准则》内容,学院制作了《准则》挂板,要求悬挂在辅导员(班主任)办公室醒目位置。同时要求将《准则》内容以各种形式向学生和学生家长公布,以取得他们的配合、支持和监督。

学院将采取多种形式对《准则》实施情况进行监督检查,设立群众监督电话、邮箱以及微信平台等,鼓励监督举报。纪检监察室和学生工作部要对群众举报进行认真核实,提出处理意见。同时,进行经常性的查访,持之以恒地抓好落实。

 

附件:山东劳动职业技术学院《辅导员廉洁自律行为准则》

 

 

 

 

中共山东劳动职业技术学院委员会

2017年5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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